永辉超市近日发布重要公告,披露了一起涉及股权转让的违约事件。根据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大连御锦应于今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共计3亿元人民币。然而,直至公告发布之时,永辉超市仍未收到该笔款项,这意味着大连御锦已违反合同约定。
永辉超市对此迅速作出反应,不仅向大连御锦发出了加速到期通知函,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义务,还进一步采取行动,要求交易中的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内容承担连带责任。此举显示出永辉超市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定立场。
追溯至去年12月,永辉超市曾公告计划向大连御锦出售其持有的万达商管股份,交易规模高达45.30亿元,涉及股份数量为3.89亿股。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永辉超市还特意引入了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易的担保方,以期增强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面对当前的违约情况,永辉超市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已正式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旨在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方的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此举不仅体现了永辉超市对法律规则的尊重,也彰显了其在复杂商业交易中的应对策略和决心。
永辉超市的此番行动无疑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重要启示:在商业合作中,合同条款的严格执行与担保机制的健全设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所在。同时,对于违约行为,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环境的公平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