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狂飙》热度飙升后,一款疑似“山寨”游戏悄然上线,引发了一场关于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波。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自2023年1月电视剧《狂飙》开播以来,剧中角色高启强等人物形象及其经典台词迅速走红社交平台。该剧的片头片尾明确标注,所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由A公司独家享有。
B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某款热门游戏的制作与运营方。A公司发现,B公司在这款游戏中直接使用了《狂飙》中的角色名称,游戏内的人物形象、道具乃至宣传语,都大量借鉴了电视剧中的元素。
A公司认为,B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电视剧《狂飙》的角色名称、形象及人物关系等核心元素融入游戏,构成对A公司改编权的侵犯,且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公司将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游戏运营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根据A公司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A公司为电视剧《狂飙》的著作权人。B公司不仅在游戏中以动漫形式再现电视剧人物形象,还直接引用剧中的经典台词,这种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
B公司未经授权使用《狂飙》中的人物形象等元素,可能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游戏与电视剧出品方存在商业合作。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还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合考虑A公司的知名度、B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后果,以及A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南山法院最终判决B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