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S的遗产分配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台湾媒体报道,大S的母亲与汪小菲已达成协议,遗产分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由大S的配偶具俊晔及其子女共同继承。
据悉,大S的一对子女尚未成年,因此在他们年满18岁之前,这部分遗产将由他们的生父汪小菲代为管理。这一决定是在双方和平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然而,这一分配方案却引发了一些争议。具俊晔曾在大S去世后不久发表长文,宣布放弃对大S遗产的继承权。然而,现在他却与子女共同继承了遗产。针对这一矛盾,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金艳律师给出了专业解释。
吕律师表示,具俊晔的声明在法律上并不直接产生权利放弃的效果。根据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在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告知。这意味着,如果具俊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仍然享有继承权。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具俊晔作为大S的直系血亲卑亲属,有权与子女一起继承遗产。因此,尽管他曾发表过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但如果没有履行法律程序,这一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