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迅速崛起,成为互联网领域内一颗璀璨的新星。据统计,至2023年底,主播从业人数已突破1508万大关,而仅在2024年的前11个月,直播电商的零售额便达到了惊人的4.3万亿元。
然而,在这股直播热潮的背后,也暴露出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指出,网络主播队伍中存在着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主播为了追求流量和关注度,不惜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直播内容低俗不堪。更有甚者,一些电商主播在推销商品时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李迎新委员深入剖析了这些问题的根源,她认为平台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主播入驻环节,部分平台对主播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不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的主播得以混入其中。而在主播直播过程中,平台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主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力。
针对这些问题,李迎新委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她主张强化行政多元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机制。同时,她还呼吁完善平台对主播内容的审核机制,通过系统初审、人工复审和抽检等环节,构建起严密的审核体系,确保直播内容的健康与合法。
李迎新委员还特别强调了提升网络主播综合素养的重要性。她认为,应加强网络主播队伍建设,提升主播的内容创作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举办优秀网络主播评选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主播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增强主播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