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相关情况揭示了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现状与挑战。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民事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其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尤为突出,且呈现出批量化趋势。同时,刑事犯罪手段也日益多样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这背景下,一起由张小某诉某游戏公司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成为了典型案例。该案中,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其母亲的手机,在某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平台中下载游戏并进行了大额充值,金额高达10万余元。游戏公司在识别到玩家为未成年人后,并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有效锁定,且在进入游戏界面时未提示验证家长监护,反而允许未成年人通过“编辑身份信息”的方式修改实名认证信息,从而规避了实名认证的限制。
张小某的父母随后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要求游戏公司全额退还充值费用。审理法院经过调查认为,从游戏内容、充值时间段及操作行为特征等方面来看,可以确认是张小某实施了充值行为。由于张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监护人未予追认,因此判定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
同时,法院指出,游戏平台作为游戏聚合运营主体,虽然采取了实名认证机制,但并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实名注册、登录的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因此,法院判令该游戏公司退还部分充值款,并明确了网络游戏运营主体因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而致使未成年人充值的,应负主要过错责任。
这一判决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有力督促了网络游戏运营主体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充分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定义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强调,未成年人大额游戏充值问题不仅反映了家庭监管的缺失,也暴露了网络平台在账号管理审核机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
此次通报和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凸显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