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深邃境界时,不得不提及黄宾虹及其独树一帜的“屋漏痕”笔意。这一笔法,即便是对于书法大师而言,也难以一以贯之,对画家而言更是挑战重重。众多画家在追求物象形态的精准描绘时,往往忽略了笔法的独特韵味。
黄宾虹所处的时代,各种笔法层出不穷,如“卧笔带滚”、“直笔直拖”等,但这些笔法在他看来,均未能触及物象的精神实质。他强调,作画如同写字,不仅要捕捉物象的外在形态,更要抓住其内在精神。单纯的描摹物象,不过是失去了生命的躯壳,与艺术相去甚远。
黄宾虹所追求的“物象的精神实质”,正是“屋漏痕”笔意所蕴含的太极之理。他虽不排斥为追求形似而创新的笔法,但坚信自己的笔法在精神实质上与众不同。这种坚持,体现了他对中国画学根本原则的执着追求。令人称奇的是,黄宾虹的作品几乎无“废画”可言。他的每一笔,都流露出难以言喻的气韵,即便是草图或未完稿,也充满生气与韵味。几个墨点、几根断线,便足以代表生命的逻辑形式,展现其独特的情感符号。
黄宾虹的画作之所以能够拆零打碎而不损其神韵,关键在于他的“太极全息”法。在他的作品中,每一个点、每一道线,都是一个太极,都是自然的哲学体现。相比之下,那些专注于物象形态描摹的笔法,稍有不慎便成败笔。这种对比,深刻揭示了逸品与能品之间的本质差异。
黄宾虹认为,能抓住物象形态而不失规矩的作品,可称为能品。然而,这种作品往往受限于表象世界,缺乏更深层次的真理与自由。因此,他更推崇逸品,认为逸品能够超然物外,得其环中,即太极之根本。逸品不以绚烂为工,而是尽脱纵横习气,即便形貌有失,也能展现出真精神。黄宾虹强调,逸品之美主要在于笔法,它表现出的是真精神,与能品重形象而亏笔法的特点截然不同。
在衡量逸品画时,黄宾虹提出了严苛的标准。他认为,逸品初看可能并不佳,甚至难以被人理解,但仔细谛视,却能发现其独到之处,这是他人所难以企及的。这种内美,正是用笔的精髓所在。黄宾虹晚年的画作,尤其是患白内障后的作品,从形貌上看或许不尽如人意,但用笔已达到化境,是中国绘画的无上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