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再出重拳,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了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标志着对财务造假和债券市场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的坚决执行。此次处分不仅针对恒大地产本身,还波及到包括其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在内的八名高层管理人员。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恒大地产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任何债券发行上市或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严厉处罚。具体而言,恒大地产在2019年和2020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显著的虚假记载,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两年间分别虚增了巨额收入和利润,严重影响了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和投资者的判断。其中,2019年虚增收入高达2139.89亿元,占当年营收的半壁江山;而2020年更是虚增了3501.57亿元,几乎达到全年营收的八成。
此外,恒大地产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也涉嫌欺诈发行。其发行的多只债券,包括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及21恒大01等,合计规模达到208亿元,这些债券的发行文件中均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年度报告数据,严重违反了债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
更为严重的是,恒大地产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疏漏。自2020年初至2023年8月底,公司共有1533笔涉及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予及时披露,总金额高达4312.59亿元。同时,还有2983笔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同样未按规定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这一系列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也于近日对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决定,其中特别指出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2022年的年度报告及2022年中期报告,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其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质量的质疑。
对于这一系列违规行为,深交所和上交所均对恒大地产及其高管给予了严厉的纪律处分。恒大地产的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和时任总裁夏海钧被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财务总监潘大荣和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则被认定为十年内不适合担任此类职务。此外,包括许家印在内的多名高管还受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恒大地产及其高管的直接打击,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一次警示。它再次强调了监管机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坚定决心和行动能力。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和市场环境的日益完善,相信类似的违规行为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