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传来重磅消息,东方集团(600811.SH),这家自1989年起便在A股上市的公司,因连续四年的财务造假行为,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严厉处罚。昔日“东北首富”张宏伟及其掌舵的东方集团,如今正深陷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
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发布公告,正式确认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底线。作为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不仅被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还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瞬间引爆了市场。
3月18日,东方集团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东方),开盘即一字跌停,股价跌至0.87元/股,跌停板上封单高达706万手,超过6.14亿资金争相出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东方集团的股东数量已达到12.90万户,较上一季度增长了14.11%。
据知名财税审专家和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分析,东方集团的财务造假案与前几年曝光的康得新(康得退,002450.SZ)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包括关联资金占用模式、财务造假手法、控股股东动机及监管暴露路径等方面。两家公司均通过复杂的关联交易和资金流转,掩盖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
东方集团的财务造假问题是在去年6月首次露出端倪。当时,公司因流动性危机,导致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随着事件的发酵,上交所紧急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自查并披露相关情况。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集团立案调查,并在经过半年多的深入调查后,确认了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东方集团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高达161.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60.73亿元。这一惊人的数字,无疑是对市场和投资者的一次沉重打击。
除了财务造假外,东方集团的流动性问题也愈发严重。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受限资产总计达280.99亿元,占总资产的78.53%,主要用于质押借款。而公司在民生银行的贷款余额也高达74.04亿元,其中一年内需偿还的贷款总额超过50亿元。这使得公司的资金链变得异常紧张,随时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曾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采取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已无济于事。随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和处罚决定的公布,东方集团的退市已成定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方集团陷入危机的同时,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了质疑。在东方集团涉嫌财务造假的四个财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仅在2023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行为无疑加剧了市场对东方集团财务真实性的担忧。
对于因东方集团财务造假而受损的投资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进行索赔。证券律师刘海旭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2021年4月30日东方集团披露2020年年报后至2024年6月22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权发起股票索赔。而东方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均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钟春宇也提醒投资者,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注意揭露日的认定问题。不同的揭露日选择将影响可以索赔的投资者范围。因此,建议投资者在起诉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