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则重要人事任命消息,正式核准樊斌担任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的董事及董事长一职。
据悉,这一任命是在《关于核准樊斌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获得通过后正式生效的。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的要求,樊斌需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正式到任,并需按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金融监管总局在批复中强调,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应确保樊斌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并熟悉其作为董事长的岗位职责。同时,银行还需督促樊斌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银行业务稳健发展。
此次人事任命不仅体现了金融监管总局对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高层管理人员选拔的严格把关,也彰显了该行在提升治理能力、加强风险管理方面的决心。未来,樊斌将带领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在新的发展阶段中,继续坚守合规底线,推动银行业务的高质量发展。